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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S区有个waitting bar是整个S市夏天的高潮,这是在我还没有考上这座城市的大学前就听到的传闻。
我看着艾琳自信的打着方向盘,在高速公路上把一辆小代步车开的歪歪扭扭,如果瞎子坐一会儿她的车,都很难不会觉得她的驾照是买来的。尽管这是她辛苦努力了五年考上,昨天才拿到手的。
我的脑瓜被她的车技甩的有些晕,我提议在路边休息一下。我打开车窗,揉着太阳穴问艾琳:“离那儿还有多远啊?”
她翻着地图,“还有二十五公里,以我的经验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对了,还有一公里的山路。”
我揉着太阳穴的手停了停,问她:“高速公路上可以叫嘀嘀吗?” 艾琳:“……?”
最终的结果是我们两个分头行动去S区,以绝交为代价的前提,原因是她觉得我不信任她的车技,我没敢告诉她这是事实,这个女人的感觉真是敏锐。当然绝交这两个字,在我和她的命途多舛的友情里,因互相惹互相生气是常事,所以就变成熟悉的字眼,我其实并不太担心她提出的绝交是否是真话。
不晓得是我抛弃亲友这一令人发指的行为老天爷觉得看不下去特地给我一个惩罚,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以前一向只要看地图走就绝对不会迷路,今天奇迹般的迷路了。
我摸着手机给艾琳打电话求助,艾琳先是好好的嘲笑了我一番,再给了我一个选择:“等着我接你坐我的车一起去,还是自己去找警察叔叔问路。”我果断的说:“我去找警察叔叔,到了碰面。”
很遗憾我找了一个钟头过五十分钟,这期间除了遇到几个赶海的少年少女,并没有找到警察叔叔。我有些颓废,这真是一个打击。我怀着颓废的情绪走着,没注意走到海边的礁石堆,于是我又颓废的坐到其中一个礁石上看海。
S市是南方临海市,适逢孟夏,天气带有暮春的凉爽,可太阳也没歇着照射红外线,我既庆幸自己涂了防晒霜,又后悔没穿凉鞋。我起身打算坐得离海近一写,身后突然有个声音提醒我:“这里还没有退潮前最好坐远点,很危险。”
我撑着手臂,看向声音的主人,是个男人,好看的男人。虽然额发被海风吹得遮挡住他的眉眼,但隐约看得出来是深邃浓郁的,鼻子挺立,唇不点而红,感觉是和这片翻腾的海一样热情的男人,像前几天看的那本漫画里烂漫又温和的男主角。但他的声音却也像这片未来得及暖起来的海水一样清冷。我愣愣的点头,至少还没有被他的美貌冲击得忘记感谢:“谢谢。”
男人问:“不是本地人?”
我说:“嗯,迷路了。”
男人很感兴趣的问我:“什么样的迷路才能迷到这里,你说说。”
我:“……”
我们并没有过多的闲话交谈,我请求了他的指路,很快找到了waitting bar。
抵达bar时,我站在那家bar的门口停了至少有一分钟。因海离bar只隔着几条巷子,几家杂货店的距离。我忍不住怀疑,艾琳她是不是买错地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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