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89节(1 / 3)
方家祖孙俩手里有余钱,完全可以到城西或买或建一处院子。到时候哪怕城西拆迁得早,不像二十一世纪那种拆迁暴富,有两三套回迁房,回报率也是极高的。这是一笔特别划算的投资。
不等方七说话,盛河川就道:“这事我跟你方爷爷说过了。你方爷爷在这胡同住了十几二十年,街坊邻居都熟,下棋钓鱼都找得到伴儿。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跟你又忙得成天见不着人,他过去也没多大意义。”
方七又叹了口气:“所以还是算了,我还是在这里呆着吧。就是吧……”
他转过头去看了一眼孙子:“方毅怕是舍不得你们。”
盛河川笑道:“方毅跟小景在学校可以经常见面。逢年过节大家都有空的时候,你们可以到我们那边聚聚。”
方毅看了盛景一眼,没有说话。
眼见着俩老头儿说着说着就把事情定下了,盛景只得问方毅:“你觉得,随着经济搞活,老百姓会不会越来越富?”
方毅点头:“那是肯定的。”
“富了之后呢?衣食住行,有没有需求?”
方毅深深看了盛景一眼:“你是建议我在城西买房或建房?”
“对。”盛景道,“那里的房子不比李家庄,自己不住是可以租出去的。”
其实方毅在听说盛河川在城西有处宅子时就动了也在那里买房或建房的念头。
他倒不是因为舍不得盛景,担心离盛景远了就被别人捷足先登。
盛景长得漂亮,衣着虽然低调但很有品位,学习成绩还总是第一,这让她在学校里十分瞩目。在路上拦着她搭讪、给她写信写诗的学生相当多,但盛景从来没有给他们半个眼神。
她一再说,自己要先干事业,不到二十五岁不会谈恋爱。
况且,自己跟她朝夕相处这么多年,也没打动她的心。可见两人之间并不是空间距离问题,而是能力差距、心灵距离等问题。
就像盛河川曾说过的,永远跟在她身后,就永远第二名,盛景的目光是朝前看的,跟在她身后就永远不被她看在眼里。
所以他要做的就是提升自己,再适当的保持距离,而不能让彼此因为空间距离太短而处出兄妹亲情来。
所以他当时就打消了在城西买房的念头。
现在听盛景这样说,他又心动了,因为他同样很看好国家的未来。
“我到时候去看看,打听打听。”他道。
他又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搬家?”
盛景看向了盛河川。
“明天周日,明天吧。”盛河川起身,“趁着大家都在家,小景你跟我去各家各户告个别。”
两人先去了马桂英家,将租房子的事说妥,再去了夏家,然后把大杂院里其他人家都走了一遍。
在盛河川官复原职的时候就有人说他要搬走,但迟迟没搬。现在知道他是搬到城西去,大家都很诧异。
在大家看来,当官了应该住到更好的地方去才对,怎么越住越偏僻,都住到城郊去了呢?那地方都靠近农村了,他们宁愿挤着也不愿意去那地儿住。
盛家祖孙到底是怎么想的,要搬到城郊去住?
家具不用搬,只带一些生活用品。盛景本来想去找拉大板车的人帮着搬家,结果大杂院里的人都很热情,一家出一个或两个男人,去借了大板车,一下子就帮他们把家搬完了。
……
“爱华,这边。”盛景站在火车站出站口,朝涌出的人潮挥手。
看到盛景,周爱华拉着孩子就奔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扛着行李的一个高大汉子。
“盛景,这是我丈夫耿平。”周爱华介绍道,“我儿子耿小军,女儿耿小秋。”
经过一学期的相处,盛景知道周爱华品行不错,能力也强,做事雷厉风行,性子也刚柔并济。
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因为逃避劳动或为了小学老师名额才嫁给村里人的。
一问之下果然得知,周爱华的丈夫在乡下是个很能干的人。他也有一定文化,初中毕业。再干几年等大队长退下去,他就是最挂接班人选。
耿平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又自认跟高中毕业的周爱华比差得远,所以他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选择上工挣口粮来支持妻子高考上学,并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周爱华一直觉得愧对丈夫,又想让孩子到北城来接受教育,上学期一直为此而努力。
盛景看在眼里,就萌生了让耿平来帮她做生意的想法。
但一切还没筹备好,且也不知道周爱华夫妻俩对做生意排不排斥,放假前她没说,而是在跟李建设谈好合作后才写信给了周爱华。
没想到周爱华十分果断,接到信后就立刻拍了电报,买了车票带着丈夫孩子到了北城。
彼此打过招呼,盛景接过一包行李道:“走吧,咱们出去。”
五人一路乘公共汽车,又走了一段路,到了盛景租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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