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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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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5)

钧儿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很乖, 手扶着桌沿椅腿,走得稳稳当当,甚少摔跤。

傅煜也因此断言, 说他果真有皇太子的端贵仪态, 小小年纪便知沉稳安静, 颇有他年少时的风范。等他学会了跑,想必不会跟秦白石小外甥似的, 上蹿下跳地调皮捣蛋。当时攸桐听了, 便说天下大半的孩子皆然,秦白石刚学会走路时也可乖了。

傅煜不信,说他的儿子,定比秦韬玉的儿子懂事。

攸桐争不过他,对这迷之自信付于一笑。

很快, 现实的巴掌便活生生打在了当今皇帝的脸上——

比起秦韬玉那副文弱身板, 傅煜十数年戎马, 身强力健,钧儿显然是承袭了他的好身板, 精力极为旺盛。在小心翼翼地学会跑,确信不会摔跤后,小傢伙便跟除了没了繮绳束着的小马驹,满地撒起欢儿来, 比秦白石有过之而无不及。

起初的闹腾只是在凤阳宫里。

因攸桐在他住的侧间铺了软毯, 钧儿偶尔不慎, 颇有失太子风范地摔了两跤, 察觉不太疼后,便提着两条小短腿,迈着幷不算稳当的步子各处跑。从他睡的摇床,到当中的小桌椅,临墻的博古架,左摇右晃地跑来跑去,不时便要摸上头的东西来玩。吓得乳母将稍有点棱角的玉器都收走,免得砸着他。

到后来,撒欢的地盘便延伸到了凤阳宫外。

被人抱着穿过长长的宫廊,便是座小小的御花园,有楼臺花木、秋千摇椅。

对人小腿短的钧儿而言,这地方宽阔又有趣。

尤其是暮春时节,花树开到最浓时,一阵风吹过去,地上铺了层花瓣,枝头残蕊零碎,招得蜂蝶群至。而树荫底下长着各色野花青青轻叶下藏着嗖嗖乱跑的草虫,那简直是钧儿最好的玩具。

攸桐性好山水,自不会拘束儿子,很乐意让他亲近泥土草地,免得被这金楼玉阙养歪。

每逢此时,会教他认花鸟草虫,念一些应景的诗句。

钧儿学得很快,哪怕未必明白其中的意思,也能原样模仿,嘴里自言自语地念叨。偶尔碰见熟悉的场景花木,还能蹦出两句攸桐教过的诗词,且说得半分不错,叫攸桐格外惊喜,深觉先前的熏陶没白费。

母子俩但凡钻到这园里,每回都能消磨半天时光,乐此不疲。

以至于这差事给傅煜时,叫日理万机的皇帝有点惭愧。

……

比起攸桐的细腻温柔,傅煜虽也疼爱儿子,却没她那样的耐心。

何况整日政务压顶,在文臣武将跟前摆着端肃姿态,陡然到了这花木之间,也没攸桐那般灵巧的才思。碰见有些花草,钧儿嘴里能蹦出名字,他反倒认不出来,隻惊喜地听儿子似懂非懂地念叨简单的诗句。

父子俩转了半天,钧儿见他爹是个大笨蛋,最初的昂扬兴致也消沉下去。

丢下亲爹玩了半天,觉得没意思起来,索性坐在地上看搬家的蚂蚁。

傅煜为此觉得很挫败。

想了想,索性拎着儿子到北苑去。

北苑里地势开阔,楼臺殿宇而外,角落还有间马厩,养着陪傅煜征战多年的黑影。

马渐渐老了,不及盛年时铁蹄如雷、雄姿威风,但牵出马厩时,气势仍与众不同。

见着主人,常年赋閒的黑影甚是兴奋,一声长嘶,飞驰过来,在临近傅煜时才迅速收住,堪堪停在他跟前。四蹄在地上刨了刨,打个大大的响鼻,吓得钧儿赶紧扭身,抱着傅煜的脖颈,直往他怀里钻。

傅煜唇边压着笑,抚了抚旧属的鬃毛。

哪怕离开沙场已有两年,在看到黑影的时候,昔日的征伐便呼啸而来,如雷的铁蹄席捲而过,他和魏天泽率兵猛进,杀得敌人闻风丧胆。而这匹日行千里的神驹,曾驮着他驰过枪林箭雨,衝过生死之綫。

这些事,生于太平的钧儿不会经历。

但深埋在傅家骨血里的东西,却不能因成为皇家而泯灭。

他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别怕,他是爹的朋友。」

钧儿藏在他脖颈间,偷偷看了黑影一眼,却还是小心翼翼地抱紧爹爹。

——寻常的蚂蚁草虫不足为惧,但身前这漆黑油亮的马于他而言实属庞然大物,方才如雷奔腾而来,那响鼻着实将他吓得够呛。

傅煜无奈,握住他肉乎乎的手,将五指捋直。

而后牵过去,在黑影脖颈摸了一下。

油光水滑的皮毛,滑溜溜的,带点温热。

钧儿攥紧了小拳头,在明白黑影不会像刚才那样吓人时,才探出脑袋看他。

片刻后,尝试着,又摸了摸这匹为傅家立下许多功劳的老马。

黑影没动,脑袋微微垂了垂。

钧儿胆子更大,总算没躲在父皇怀里,伸手碰他脑袋。等熟悉了,又被傅煜扶着坐在黑影的背上。黑影慢慢走了几步,步履稳健,钧儿总算觉察出其中乐趣,高兴得直拍手,嘴里不知该怎么说,只叫道:「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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