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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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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去帮忙,被傅昭打趣,「那火堆是有多热,烤得你这满面红光,啧!」

声音随风传过来,傅澜音低头抿唇,攸桐会心而笑。

陆续烤了几串给各自尝过,天色愈来愈黑,攸桐后晌气跑了傅煜,原以为他有事要忙,晚饭时会回来,谁成想等了半天也没见踪影,心里到底有点忐忑。手里的獐肉烤到七成熟,她再度抬眼,打量深浓的夜色,目光忽然顿住——

夜里湖水深蓝,如同巨大的宝石嵌在那里,沙堤上渺无人迹,却不知何时多了个黑影,正健步往这边跋涉。

隔着颇远的距离,看不清那人面容,但她心中却已笃定,那就是傅煜。

心思微动之下,待手里的肉烤熟了,她也没给谁吃,随手放在旁边的白瓷盘里。

……

傅煜后晌出了馆舍,心里着实憋闷。

他自幼习武读兵书,有祖父和父亲的英武摆在跟前,大哥和堂兄也都很成器,他本就心高气傲,幼时争强好胜,心思几乎都用在了正途。旁的小男孩上蹿下跳欺负小姑娘时,他捧着沉甸甸的刀剑习武,旁的少年情窦初开、讨姑娘欢心时,他已在沙场历练了几年,能独自带着比他年长许多的军士巡哨杀敌。

这般过了二十年,成日跟粗豪男人打交道,地位身份使然,很早就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

从前被人惹恼,或是当场发作震慑,或是暂且按捺、到了火候一幷收拾,冷厉铁腕之下,叫人不敢轻视,更不敢撄其锋芒。

但对于攸桐,这招显然不管用。

她毕竟才十六,娇滴滴的小妻子,比他年少好几岁,哪能虎着脸发作?

何况,攸桐虽翻脸无情,却也尽心照顾重伤的傅德清,友爱弟妹,没半点对不起他的。

那股闷气无处发泄,留在那里恐怕会越来越僵,索性骑马入密林去射猎。

凭他那百步穿杨的身手,密林里的野味哪里是对手,整个后晌,射的野兔禽鸟不知有多少。围场的管事哪敢插手,隻默默瞧着,等傅煜挪了地方,才派人过去将射好的野味拣出来,末了,等傅煜纵马出来,才迎上前,恭恭敬敬地请他示下。

这围场的野味不止供射猎,时常也会送到齐州城那几家颇有名气的酒楼。

傅煜命他们自行处置,隻挑出几样稀少的,叫人收拾好了,送到傅家南楼。

之后,才如常往湖边来。

远远就见傅昭挥刀弄签的忙活,秦韬玉兔子般跑来跑去,傅澜音和攸桐则对坐在篝火旁。

初入夜,因天上堆了薄云,星月无光,周遭便格外暗沉。

漆黑夜幕里,有火光的地方便格外明亮。

攸桐背对着她,青丝盘成髮髻,点缀了简单的珠钗,背影纤秀。走得近了,便能看到她的侧脸,火光映照下神采奕奕,大抵是听见脚步声,她抬起头,眼波如水,从容沉静,仿佛对他的归来不以为意,隻取了旁边的瓷盘笑吟吟起身道:「刚烤的獐肉,将军尝尝吗?」

那獐肉果然是刚烤的,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咬到嘴里去,滋味也恰到好处。

傅煜吃了一串,觉得腹饿,索性将旁边烤好的两串也吃掉。

攸桐也没拦他,只问他想吃什么,而后跟傅澜音一道去烤,却绝口不问他后晌去了哪里。

漠不关心似的。

傅煜嘴里是美味,瞧着她那满不在乎的态度,更觉气闷了,便隻狠狠咬那兔肉。

……

傅家的东院里,此刻的沈氏瞧着在跟前抹泪的沈月仪,也觉满心烦闷。

在这位娘家侄女来齐州之前,她幷没多想过,但自打沈月仪进了傅家,慢慢得傅老夫人欢心后,她的心思便活络了起来。瞧着侄女肯往老夫人跟前凑,又隐晦地向她探问南楼的事,便心思活络起来,帮着添了把柴火,让老夫人将她留在寿安堂,时时陪伴。

她久在傅家,知道攸桐不得老夫人欢心,或早或晚,都会跟傅辉娶的韩氏那样搬离府邸。

看老夫人那喜爱态度,甚至揣测,那位有以沈月仪取代魏氏之心。

这事儿于沈氏而言,无疑是乐见其成的。

——沈家门第不算高,跟傅家比起来,更是差了好几层。她当初能嫁给傅德明,全凭运气,能在傅家站稳脚跟,也是凭着温柔体贴的性子和会讨老夫人欢心的抹油蜜嘴,在三个儿子逐渐长成后,地位更是牢固,亦渐渐捏紧了内宅的权柄。

她的弟弟沈飞卿,也是仰赖傅家的提拔,进了清贵吏部,又外放齐州的肥差。

沈氏是长姐,幼时没少照顾弟弟,哪怕到了如今,也时常帮衬,为弟弟打算。

倘若沈月仪能留在傅家,与沈家而言,无疑又添了道助力。而内侄女进了二房,她也不必担心有人来染指中馈权柄的问题。是以梅氏和沈月仪探问时,她便默许,甚至在梅氏打算探问老夫人态度时,帮着递了个话茬。

谁知道,当时傅老夫人没表态,隻单独跟沈月仪说了那般古怪的话。

沈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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