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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合作(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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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语堂说完捏着鼻子,拒绝着花香,面色铁青的看着趴在行人身上蠕动的小小肉块,那东西并不是正常的状态,是半腐不腐的样貌。

颜子觉以灵霄剑在泥土上写下复荫镇三个字,接着在荫字上划了一道,将艹字头与阴分开,看向了周边花木,冷冷道:“花木是为了掩盖下面的阴地,这里是死域,从未变过。”

颜子觉又以剑尖指了指“镇”字,说道:“此字通“阵”。”

花语堂顿时明白过来。“那么,滋养花木的自然是腐烂的尸体了。花越香,死的人越多,阴地也就越昌盛,这里活人所享有的财运福气,全是如此换来的。”

吃人。

这样的词汇再次从花语堂脑中闪过,不禁想起了,美丽女子支离破碎的场面,整个房间都是大量的血液,踩上去黏糊糊的,残余的肝脏肠子被扔得到处都是,出了青楼的大门,便能闻见肉香,架起锅煮熟了,将肉吃掉的人。

一想到这些,花语堂胃部抽搐,又是一阵干呕。

“花师兄……”宫素也曾在梦里见过这里发生的惨剧,但始终和真正经历过的人不一样,她只是心底生寒,并未像花语堂那般直接建立与某些东西的共鸣。

颜子觉将乌金葫芦解下,递给了花语堂,待到了手,他顿时舒服多了,再看这葫芦,他不禁笑出声来。

老天,这是在纯阳宫净化了十三年都无法归为正途的邪门法宝啊,吸收了众多生命和怨念,只有颜子觉能驾驭的东西,此刻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咒语布条缠满了,活活从个葫芦裹成了粽子,好惨一法宝。

托它的福,花语堂舒服多了,灵霄剑与乌金葫芦相互排斥,所以葫芦上了手,就切断了与灵霄的联系。花语堂也不客气,将葫芦往腰上一挂,顿觉一痛。“啊呀呀……心隐道长,你这葫芦会咬人啊……”

“师傅说你体质特殊,与乌金葫芦十分匹配,再加上它在纯阳宫十三年,戾气已消除不少,只需每日滋养它一些血,便不会吞噬性命,也无需封印着了。”

“你们纯阳宫这是坑人呢!”花语堂闻言火冒三丈,正要把会咬人的葫芦还给颜子觉,布条竟突然滑落,葫芦顿时黑光大作,周围立即刮起一股大风,不止吹散了花香,更刮跑了附着在路人身上腐朽的肉块。

“搞什么鬼?”花语堂忙捏着葫芦,别看东西小,其实挺重的。

仙门至宝本就具有灵性,灵霄是纯阳宫托藏剑山庄所铸之剑,淬有仙门灵气,而乌金葫芦乃连微真人所赠邪宝,二者根本无法和平相处,颜子觉要用灵霄剑,就得把葫芦用缠满咒语的布条缠起来,可怜它从认主之后就在纯阳宫里待了十三年,天天净化邪性,好不容易回到主人身边,还得看灵霄剑的脸色,惨遭封印。

颜子觉解释道:“它在投诚,让你养它。”

花语堂看着手里的葫芦,明明是坨乌金,却能联想到摇尾巴的小狗。“怎么跟你主人一个德行,太不要脸了。”

宫素忙给花语堂顺气,安慰道,“花师兄,算了算了。”

三人准备先找客栈住下,却遭到驱逐,掌柜在看到颜子觉与宫素的纯阳宫打扮后,顿时变了脸色。“走走走,这里不欢迎纯阳宫的臭道士,没有你们能住的地方。”

一连去了好几家,都是同样的结局,此时宫素建议道:“师兄,他们对纯阳宫如此抵触,看来我们只能去住青楼了。”

“嗯。”

颜子觉如此也就算了,但宫素是女孩子,将来行走江湖,要是认知有偏差,只怕会耽误名声。“心隐道长,宫小姑娘,你们是不是对青楼有所误解?真当客栈用啊。”

“虽然比一般客栈贵,但服务和伙食也更好啊,只要不对姑娘们越矩就好了嘛。”宫素摸了摸怀里的小钱包,为了方便携带,全换成了银票,还有好厚一叠,房租完全不用担心,更何况她师兄那里还有更多。

“……是这个问题吗?”

宫素歪了歪小脑袋。“不是吗?”花语堂恶狠狠看向颜子觉,后者却觉得宫素说得很有道理。既然宫素一个小姑娘家觉得没有问题,花语堂也不再深究了,纯阳宫怎么一个个都是些缺心眼,莫非是拜入门派的必备条件吗?

三个初来乍到的人也确实会挑,选来选去,宫素甚至还用风水罗盘推演了一番,最后选了其中一家叫棠香院的,好不好花语堂不知道,但一定是最贵的,声名在外的销魂窟,多少人在里头一掷千金。

美貌姑娘见一家三口逛青楼,心中虽知道对方大有可能是拿她们开玩笑,当消遣的,也还是笑盈盈的迎了上来。“最近是怎么了,先是来了和尚,现在又……三位只怕寻错了门,这里是青楼哟。”

两个大男人带着小姑娘上门,大多是人贩子来卖人,但颜子觉与花语堂不像是干那行的,所谓行有行规,做皮肉生意的,一般和尚道士女人小孩上门都没好事,其中两人是道人打扮,她应对得也更加小心。

“谁那么不长眼来棠香院惹事?”一阵喧哗过后,一位中年夫人走出,绫罗金银加身,虽年纪大了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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