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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的过去(第二人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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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空虚无聊至极。

你有时候很茫然,你答应你父亲的目的不是把小暮救出苦海吗?不是要让他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吗?

你终于决定去看看他。

他看到你的时候,条件反射般呕吐出来。不过他根本不认识你了,他把你当成自己招待的哨兵客人。

你心脏被狠狠的揪紧。

时隔许久,你终于拥抱了他,他细瘦的手臂回抱了你,你激动到浑身发抖,心里萌生出些微的希望。

他问,是天狗吗?

你说,我是,我是你的小天,你的猫猫。你没再提自己的本名,你愿意一辈子做他的小天。

他侧耳听了听,而后疲惫不堪放下了胳膊,喃喃道,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天狗啊。

你说,我来了我来了。小暮,我来了。

他向后仰着头,看着一个莫名的地方。而你却看不到任何东西。你用尽了全力,瞳孔收缩到极致,只能看到墙壁。

你的心坠入了深渊。

白泽在那里,你却看不到。

他厌恶你。

这个认知让你浑身冰冷,反胃到极致。

他怎么能厌恶你?他既然爱你,怎么能厌恶你?

你也要厌恶他。

刻在你基因里的恶劣冒出了头。你让灰狼把他的身体改造成发情期的母狗,你享用着他的肉体,心里的空虚裂痕却越来越大。

你的精神体开始偷偷摸摸的学习与现世交互,它学了很久,终于能勉强维持几分钟。

你不知道为什么。

等你去见小暮时,你看到你的精神体上穿着猫猫毛绒外套,像个丑陋可憎的怪物在耍宝,不伦不类。

它想讨好小暮。它觉得自己被讨厌是因为它不够毛绒。如果它足够毛绒的话,小暮还会像以前那样拿着个小东西逗弄它。

他看到了,没有什么反应。

带着可笑毛绒外套的黑龙拱了拱他的胳膊,他的手臂颤了颤,抬起胳膊像是要摸黑龙的脑袋。黑龙连忙凑了过去,把毛绒的猫耳朵对着他的手心。

他却一把甩开黑龙,弯腰吐了出来。

3、

你还是妥协了。

既然他不认识你,又不爱你,那只需要他的身体陪着你即可。

你让他进入“永昼”。

即便他一辈子是个植物人,你也可以把他照顾的很好。

但太久了,真的太久了。

他为什么这么能坚持?

这样的折磨,普通向导大概三个月就撑不住了,但他撑了快七年。

你不敢去看他,你等着他进入“永昼”的消息。

等来的却是一句。

他死了。

尸体像垃圾一样被丢进海里。

你觉得自己也死了。你已经不要求他爱你了,可为什么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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