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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公的两个伯伯轮干(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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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的发展却是他所不能控制的:虽然之前有过这样那样的起伏,但是蓉姐的成绩依然排在第一,而且居然很好的兼顾了在外陪情人、在家陪儿子的双重身份。就在揭晓结果前两个星期的时候,老申其实已经基本放弃了晋陞的机会了,他甚至都已经拟好了作为次席的发言稿了。

但之后蓉姐的死却最终造就了他的第一,眼看晋陞机会唾手可得,谁料乐极生悲,他怎末也没想到木子的母亲居然会从X乡这个偏僻的地方找到几千公里外的上海、找到院里、找到自己,而直到该妇女找到老申时,老申才知道木子的死讯。这一系列令其始料未及的伤亡案件也令他丧失了平日的多谋,最终算漏了木子的母亲。

公安机关在对其进行了3天调查后,终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了,而院里这边考虑到他为院里做的贡献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的缘故,所以对其给予特别照顾,让他自己「主动申请」提前退休,就不做开除处分了,老申时年正好55岁。而木子母亲这边在法院的帮助下,已聘请了律师准备对蓉姐的丈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据说,老申离开院里时,不停的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些是通过对蓉姐丈夫的盘查、对蓉姐死亡的调查、对蓉姐领导和一些同事调查以及老申的个人叙述中整理出来,并由我的那个在院里的朋友通过电话告知我,并最终真相大白的。据那个朋友说,整件事情院里的人基本都知道了,不过院长对他们下达了死命令:事件细节不许对外透露,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

当时据说警方给蓉姐手机充上电开机后,发现有19个未接电话,16条未读短消息,几乎都全都是来自一个没有存档的号码,经查是其丈夫的电话号码;而通讯簿中命名为「老公」的电话号码则是木子的……如果蓉姐能够正确处理自己的私人问题,没有自杀,那末38岁的美好光景、XX法院执行庭庭长的工作背景、剩余17年的发展时间甚至更多,那将是多么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所有人都为蓉姐的死感到惋惜。

2009年8月,事件终以蓉姐儿子的死、蓉姐的死、木子的死、蓉姐丈夫的故意杀人、老申的提前退休、我的辞职而画上句号。现在偶尔想到它,我仍心有余悸,虽然我很庆幸我和蓉姐的那一晚既没有被木子发觉并告诉老申,也没有被其他任何人发现,但是一想到蓉姐丈夫的激情杀人,我依然觉得后怕,如果那一晚蓉姐丈夫提前回家的话,那末最终死的那个会不会是我呢?如果不是那一晚之后就直接进入评先进的活动中,我们都无暇顾及其他,而是仍然保持那样的关系的话,蓉姐儿子死时和蓉姐在一起的会不会就是我呢?如果我和蓉姐的那一晚曾经被老申发现的话,老申又会用怎样的计谋来对付我呢?……太多太多的如果害的我实在不敢再去多想。

现在的我在处理男女关系问题上,尤其是对待已婚人妻,我的态度是强而坚决的,只有可为与不可为,绝不掺入「度」这个概念,ONS是最方便、不复杂的快餐,但凡会遇到一点麻烦的,都坚决舍弃。说高尚了是为别人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说现实了就是--莫玩火,玩火必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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