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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衡?我们是邻居。”

十七岁的涂非如是道。

班主任面露惊喜,“早上看你们一起来进校门,觉得你们应该认识。盛衡高二分班前也是我们班的,成绩好得很,人也聪明会讲题,你平常没事多问问他,说不定能把落下的几年学补上。”

盛衡年纪比涂非小,年级却比涂非高,跟涂非认识那年在十二中读高二。

这是涂非和盛衡认识的六十七天后,高一开学的第一个月,也是十二中高一的第一次月考结束后。

涂非以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九科加起来刚过三百分的成绩,荣登年级倒数第一名——这意味着他平均一科只考了三十分出头。

除去知道他因病旷了几年学的班主任,全班同学都表示不敢相信。

开什么玩笑,长着一张学霸脸的涂非怎么可能是究极学渣,这不科学。

但再一看涂非明显认真答的试卷,他的同桌前桌后桌皆陷入了沉默。

——此人究竟是怎么做到门门课认真听,笔记认真做,作业认真写的情况下,成绩考得如此稀烂的?

涂非没有跟其他人说自己因病停学的想法,他一脸淡然地将卷子收进书包,起身说道:“走了。”

十二中除了高三加一节晚自习外,高一高二都是晚上七点放学,盛衡和涂非刚好能一起回家。

涂非租的房子早早找人打扫好了,他手里有一张秘书给的信用卡,月额度五万,只要他不去作大死,这个钱够他舒舒服服地活着。

“晚上吃什么?”盛衡问。

涂非从自己考得一塌糊涂的卷子上收回神,慢吞吞道:“面。”

早些年在医院的时候,涂非有一段时间得了厌食症,看什么食物都恶心不想碰,那一段时间他基本靠输葡萄糖维系日常所需,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好了,开始慢慢能吃一些东西了,不过也落下了挑食的毛病。

并且是间歇性无规则的挑食,比如这一段时间的涂非,极度厌恶香菜和花生。

而盛衡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很喜欢吃花生。

总之就是非常难养活。

夏天天热,小饭馆里没有空调,墙上两个黑框风扇“呼呼”扇着,吹得人发尾乱蹿。

大热天吃汤面,盛衡觉得自己是疯了才陪涂非来的。

但……

他抬头看了一眼埋头认真吃面的涂非,叹气。

哪又怎么办呢?喜欢的人挑食又口味奇怪,可总不能因为这些就不喜欢了吧?

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遇到一见钟情的人。

盛衡抿了下嘴角,挑了一筷子牛肉拉面,仔细地吃完了。

世界上有一种行为叫做“我想尝试我喜欢的人喜欢的东西”,换个常规点的说放叫做“爱屋及乌”。

——以及,“秀色可餐”。

看着涂非鼻尖冒出的薄汗,盛衡抽了张纸递过去。

涂非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嘴边沾上东西了,胡乱一擦,双手合十拜托盛衡道:“这顿饭我请,一会儿回去帮我看一下我的月考卷子,我们老师让我们总结卷子上的所有错题。”

而以涂非的错误率,只靠他一个人的话或需要整理到明天早上。

心上人的补习要求谁能不听?盛衡喜滋滋地同意了。

涂非拿出钱包买单,然后拎起书包挎了一边在自己肩膀上,给盛衡打预防针,“我之前因身体原因旷了几年课。”

“我猜到了。”盛衡道:“你之前让我看的那条短信信息量太大。”

涂非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下,在路边买了两个小布丁,塞给盛衡一个。

冰凉的奶味儿在口腔中散开,略有些凉牙,涂非嗦着冰棍,叹气道:“我想买一大堆雪糕囤在家里,但我家没冰箱。”

盛衡不假思索道:“我哪里有,你买了放我那边。”

涂非随即拉着盛衡往回走,并偷偷摸摸地笑了下。

一个冰箱对他来说不算贵,他完全可以买一台新的,为什么不说……懂得都懂。

将所有喜欢的、想吃的雪糕口味拿了个遍,涂非拎着一大袋雪糕快步往家走说:“走快点,一会儿雪糕该化了。”

因为要把雪糕放在盛衡家的冰箱,写作业整理卷子这事,也自然而然地落在了盛衡家。

盛衡在新文雅小区的房子也是租的,他父亲去的早,家中母亲因为他和姐姐的缘故一直没有二婚,且及其爱操心他姐的工作和他的学习。

或许天底下的父母都这么别扭,一边说爱孩子一边做些完全不为孩子考虑的事情,尤其是盛衡的妈妈,丈夫去后她将一腔心血都放在了儿女身上,成功导致大女儿大学毕业即迅速离家,宁肯过每天吃糠咽菜的日子也不肯回家,小儿子则报考了城市另一端的学校,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

嗯,盛衡在校外住的事情没跟他妈说,他妈一直以为他在学校里住。

租房的钱是每学期学校的奖学金和之前中考市排名榜眼十二中招揽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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