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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前世今生张爱玲(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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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怀。

书页轻轻地翻过一张,余若荻舒心地吁了一口气,虽然夜晚照明很不必担心火油的紧缺,毕竟有许多蜡烛储存在那里,可是那样的光线毕竟偏暗,日光灯是多么的好啊,然而为了节约用电,明明有灯泡却不敢用,姐姐在晚上有的时候还看书,可是自己却基本上都是在白天偷空看一点,还和景心说,晚上那样昏暗的烛光,尽量少用眼,她这样年纪小小的,弄成近视很痛苦的,宁可学习成绩落下一点,后面有电了再补。

前世余若荻便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和散文,只不过到了如今,有许多都忘记了,此时再读她的初版小说,不由得便有一种恍然若梦的感觉,真的是久违的张爱玲啊。

如今的上海文坛,堪称是荒漠一片,自从日军占领租界,文化封锁愈发厉害,比如巴金、茅盾、老舍这些作家的作品,当然是早已看不见了,就连算是通俗作家的张恨水的小说,居然也从报纸杂志上消失无踪,让余若荻想要研究民国文学都没了材料,纵然自己是一心忙着种田养殖,终究也需要一点文化生活来做调剂,否则那日子过得是实在是太过本能化,每天吃饭劳作睡觉,只剩下肉体生命的存在,想一想也有点悲伤。

如今总算好了,无论如何看到了张爱玲,余若荻感到自己的精神又得到了滋养,尤其是此时天气和暖,竹林中空气清新,结束了一个上午的劳动,正是宝贵的休息时间,自己在这里一边喝茶一边看张爱玲的小说,是何等的惬意呢!

余若荻看了一会儿,找回了感觉,《沉香屑》像不像毛姆的作品她是不知道,但是这里面有鲜明的《红楼梦》痕迹,尤其是这样一句:“薇龙只得低声下气说道:‘姑妈是水晶心肝玻璃人儿,我在你跟前扯谎也是白扯……’”,简直就是把李纨对熙凤的评语直接搬了进来,张爱玲是很喜欢《红楼梦》的,这一点余若荻当然知道,后来张爱玲还写了一本《红楼梦魇》,自己前世也翻过几页,但是由于满篇都是考据,对比各个版本字句的不同,所以没有读下去,这一世……大概也仍然是读不下去的。

晚上,余若荻做好了饭菜,等着姐姐回来,一家人刚刚坐在一起准备吃饭,拍门声响起,有客人来了,余若荻无奈地去打开了门,只见又是袁映霞站在门口。

“哎呀呀余小姐,你终于在家里了,白天来找你总是不见,每天只有早晚才得见一面,你也是贵人事忙。”

余若荻一笑:“大嫂又拿我们打趣,我们小户人家,手脚不停才能够生活呢。”这一天把自己给累的,指甲缝里的泥土刚刚洗掉呢,虽说是带着橡胶手套,终究不可能一点不沾土。

谢芳仪连忙让座,袁映霞坐下来之后,拿出手帕擦着汗,说道:“余小姐啊,有一件好事要说与你听,就是明天杨先生,就是我妹夫的那位朋友杨文茂,要请你去荣华大酒店吃饭呢,你可一定要赏光啊!”

余若荻一听,这场面大啊,京华荣华新华美华,都是广东商人钟标在失了新亚大酒店之后新开的高级粤菜馆,去那里吃饭的人非富即贵,可不是没有排面的老正兴可比,这便是“前方吃紧,后方紧吃”,自家虽然不缺钱,却也没有去那里吃过,请在那里吃饭,也确实是难得了。

然而余若荻仍然是:“多谢你大嫂,麻烦上覆杨先生,实在是没有时间,只能辜负他的好意。”

袁映霞捏着手帕子,目瞪口呆地望着她:“啊呀余小姐,你怎么油盐不进啊?真的要这样守一辈子?杨先生是个难得的对象,也亏他看中了你,两边多么的合适,你真的是不识人家的好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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