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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延安来信(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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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穿着灰色蓝色制服的‘公家人’,拿着法币和边区票在和老乡们买着东西,双方都十分和气,气氛很是友好。

当天晚上,我们还看了一场干部联欢晚会,西洋教堂在上海不稀奇,然而在这里看到这样的教堂,就很有一种特别的感受,这座教堂如今改作了礼堂,许多人密密麻麻地挤在里面,不需要买票,任何人直接都可以进去,这就是‘共产主义’吗?很新奇的体验。

与上海的剧场相比,演出并不很专业,但是十分精彩,大家互相拉歌,还有演话剧,那种气氛让人感到非常的快活,有一种火一样的热情,我们一直看到很晚才回去,简直高兴得像孩子一样,散场后才想起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吃晚饭,而且也不知该睡在哪里。那一天晚上,我嚼了几块残存的奶皮,就当做了晚饭,睡的地方简直是没有的,因为女宿舍到处都躺满了人,炕上和地上到处都铺着铺盖,刚刚来到这里的年轻的革命者们随遇而安,就这么胡乱挤着睡,我只能见缝插针地找了一个地方躺下来,虽然不是很舒服,然而那天实在太累,于是躺倒不久就睡着了。”

看到这里,余若荻真的想说,艺萍你不嫌累啊?长途跋涉到了那里,最后一段路还是走着去的,本来该好好休息一下,吃一些东西,哪知竟然在外面看戏看了那么久,今年是与我一样大的年纪,而且还不是经常干农活儿的,怎么吃得消?果然人一兴奋起来,劲头格外地足。

“我已经在鲁迅艺术学院读书,罗峰去了抗大,大家每天都很忙碌,很快给我们也发了制服,现在我们已经正式成为革命队伍中的一员,军事化的生活紧张而充实,生活上是供给制,‘有饭大家吃,有吃大家饱’,简直好像一个热热闹闹的社团。

条件诚然是艰苦的,每餐只有青菜豆腐,甚至有南方的同学刚开始看到金灿灿的小米饭,还以为是蛋炒饭,结果吃到嘴里才知道是小米,顿时便难以下咽,当时我看了便忍不住地笑,幸好若荻告诉我这边吃的都是小米,早做好了心理准备,我才没有表现出这样小资产阶级的娇气。不过如今吃习惯了,倒是尝出了粟米的香气,有的时候几个人凑在一起,花几分钱买点酱油、香油、醋和葱,往小米饭里一拌,嘿,甭提有多香了,简直好像尝到了上海阳春面的味道。

在这里每天除了读书还要训练、劳动,我的胃口变得出奇地大,每周吃一次馒头,我一顿能吃五六个,平时吃小米,也是一大碗一大碗地吞,现在的生活很简单,而且很健康,不再像从前那样,总是惘惘地受着迫压,如今的我好像吉柏希族一样的自由,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如今的我正在长壮长胖起来,每天晚上倒头就睡,而从前我有的时候是神经衰弱,入睡困难的……”

余若荻看着这封长长的,字体很小很密的信,艺萍是进了鲁艺啊,鲁迅在四九年之后愈发被神格化,难怪有那么多毒唯;此时看这信里如此新鲜而又兴奋的调子,简直好像野营远足一样。

这时谢芳仪笑着说:“赶快吃饭吧,过一会儿吃过饭再看,有一整个晚上呢,何必急于一时?”

余若荻将信放在一边,端起了饭碗,夹了一条茄子拌在米饭里,吃了两口之后,蓦然想到了什么,抬起头来说:“姐姐啊,幸好你没有去延安,在那里每天吃小米,很痛苦的。”

谢芳仪噗嗤一笑,虽然自己确实是不喜欢吃小米,不过只为了这个便不去延安,似乎是太贪图享受,无法经受考验了。

又过了几天,隔壁发生了一件很震动的事情,何友兰终于带着女友祝蔼怡回到家中,正式拜见双亲,何老太太倒是还罢了,何老爷气得连连痛骂:“硬生生把好端端的媳妇逼走了,如今带了这个小的来,让人家看着什么样子?我已经给你气出肚皮之外!”

老太太不住地劝:“已经是这样,又能如何呢?莫非要一辈子不见儿子了?你已经这个年纪,还没有看到孙子,倘若能够传宗接代,也是好的。”

“哼,什么事情,来路不正。罢了,如今是‘儿大不由爷’,都是你从小溺爱,才宠得他这个样子。”

“哎呦呦呦,向来都是‘子承父训’,什么事情都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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