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3 / 3)
她的优点会干活,能想辙,有办法,是棵好苗子。老K微笑地看着经理,等她把话说完,既然是好苗子,就得保护好了,不然孩子灰了心,以后框在规矩里,就发挥不了主观能动性了。
说完,经理从随身斜挎的黑色牛皮包里掏出两份白花花的合同,四角展了展匀,平摊到老k的化妆桌上,我们这儿有句话,叫苍蝇再小,腿上的肉也是肉,这是欢欢昨天替您接下的项目的合同,费用不大,佣金就算了,当是给欢欢历练的机会。支出这一块儿支出是六十五块八毛,邮局的收发章原件复印件我都贴在了后头。这边我们法务已经盖了章,您看看,要是没有什么问题,我们今儿就签了它吧?
看看,这才几天,我就忘了当初你是怎么跟我们签下合同的。
老k看也不看手头的合同,接了助理递过来的笔,哗哗翻到合同的签字页,欻欻两下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比起签名照上鬼都不认识的字迹,合同上的字已经能算作工整了至少能看出是谁的名字!
您先忙,我就不耽误您了。
拿到合同的经理心满意足,小心翼翼地装进包里,像只得胜的企鹅一样慢慢踱出老k的化妆室,跟李欢欢嘱咐了几句后,开着红色的甲壳虫走了。
经理穿粉色毛衣、碎花裙子,配的黑色大包和小黄靴,衣服单品之间的搭配值,迥异得浩瀚如银河系,当它们一起挤进甲壳虫的那一刻惨烈得犹如世界末日。可就是这个品味糟糕、说话慢条斯理戴厚瓶底眼镜的经理,没有任何人敢忽视她,大领导决策难下的事情会询问她的意见,客户追在她屁股后头要续约曾经他们也以貌取人,不将她放在眼里,最终都折服在她严密的商业逻辑之下。
话说她就不能花点点心思在穿着打扮上吗?李欢欢在心底自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