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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下)亚勋的羞耻秘密(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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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上,我真正最擅长的是,蛊术。

曾经,我悄悄地交往过一个来自苗疆的男朋友,他教会了我蛊术,而我也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和学习能力。

每一年,我诡异的术法,都在快速增长。

我甚至把蛊术和科学,结合在了一起。

学校里,欺负过我的体育生们,穿上了,我送给他们的帅气白袜。

那些白袜上,被我涂上了透明的毒液。

那些毒液,会释放出情欲,控制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变得身不由己。

他们必须每天都轮奸我,不然的话,会被欲望,折磨得生不如死。

一开始,我们彼此享受着对方提供的欲望滋味。

但渐渐地, 我玩腻他们了,开始不想见到他们。于是,他们每一个黑夜,都被欲望折磨得,痛哭流涕。

在移情别恋这一点上,我得到了父亲充分的遗传。

这让我感到很难过,我那么厌恶我的父亲,结果,我变成了跟我父亲一模一样的渣男。

高中毕业之后,我没有上大学,也没有进入父亲的佣兵团,而是悄悄地去了格纳的佣兵团,享受被格纳折磨的每一次体验。

所以,体育生们更加难受了,他们找不到我,无法释放欲望。

他们想尽一切办法,要把白袜子脱下来。但那些白袜子,已经长在了他们的脚上,跟他们的皮肤融为一体,再也脱不下来了。

体育生们,已经几个月没有操到我了,他们难受得想死。

除了体育生们,其实还有一群混混和警察,喜欢轮奸我。

那一晚,巷子里,我被一群混混们殴打、轮奸,而一群白人警察路过,并没有救我,反而加入了轮奸的队伍中。

因为,警察说:“我们知道你是个婊子,婊子被强奸是正常现象,不需要被救。你看你被强奸得多爽。”

所以,我一直都知道,人性很黑暗。

但是,无所谓,光明与黑暗不重要,人只要活得快乐就好。

我一边被操着逼,一边低声下气地对混混和警察说:“是的,你们说的对,我被强奸得很爽。其实这也不算强奸,也许一开始算强奸,但现在我变成自愿的状态了。我想说,我爱上你们了。你们可以每天都轮奸我吗,不要离开我好吗?如果你们抛弃我,我会很难过的……”

“哈哈,你真是个骚逼和傻逼!”混混和警察们,哈哈大笑。

强奸是一种乐趣。

但是,主动送上门的破鞋,就没意思了,就算破鞋很帅。

所以,第二天,他们还是抛弃了我。

于是,我给混混们,戴上了项圈,给他们的身体绑上了绳子。我给警察们戴上了手环和脚环。

那些剃着寸头和光头的混混们,身上有着霸气又邪恶的纹身,当粗麻绳绑在他们的躯干上时,与他们小麦色的皮肤结合在一起,显得更加性感诱人。

加上帅气的黑色项圈,套在他们粗粗的、强壮的脖子上,让他们看上去像一条条性感的野狗。

他们无法取下绳子和项圈,因为绳子和项圈会长出一根根刺,扎进了他们的皮肤中,刺进了他们的血液中。绳子与项圈,跟他们的身体融为一体。

绳子只是绑住了他们的躯干、阳具和蛋蛋,并没有捆绑他们的四肢,所以他们的行动还是很灵活的。

只要穿上衣服,并且把领子立起来,就没有人会发现他们戴着项圈,被绑着绳子。

项圈和绳子,每一天都让他们欲望亢奋,只有操我,才能暂时把欲望压下去。

警察们,戴着的手环和脚环,其实手环、脚环的外形跟手铐、脚镣一样,只是没有链子进行连接而已。

手环和脚环,也长出了一根根刺,扎进了警察们的皮肤之中,起到跟混混们佩戴的项圈和绳子,一样的效果,也会让他们欲望亢奋。

警察和混混们变得很听话,每天都寻找我,找到我后,必须在我身上发泄一番,才能消除欲望的折磨。

只要一天不操我,他们家会很难受。

后来,我消失了,他们忍受了几个月的情欲折磨,生不如死。

在格纳的佣兵团里,我过得很快乐,因为他让我很有安全感,他每天都对我发誓,说永远不离开我。

他真是一个好男人,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沉醉于他源源不断的甜言蜜语中。

我喜欢格纳肉壮的身体,喜欢格纳长满老茧的手掌,喜欢格纳又粗又黑的肥鸡巴,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很安全、很可靠。

格纳经常不洗澡,也不洗脚,体毛又多,体味又大,但我很喜欢。

尽管他常常露出坏笑,但我依然坚定地认为,他是一个好人。

因为他每天会不厌其烦地说爱我,不像别人,在玩腻我之后,便抛弃我。

虽然他也经常发脾气,但之后会跟我道歉,从这一点来说,他比大多数男人都强。

他对我如此的好,所以我暗暗下定决心,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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