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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以金赎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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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己!微臣得陛下信重,组建‘神机营’一事,已有所成。只是国家困苦,财政紧缩,微臣不忍陛下为钱粮之事费心,是以另辟蹊径,谋划了一个项目,可为‘神机营’筹集到几十万贯钱款。‘神机营’虽然深得陛下倚重,但毕竟初创,用不到这许多钱款,微臣愿意将其中半数缴入国库,充盈国家财政,以使天下百姓皆能沐浴皇恩……”

几十万贯……

李二陛下顿时来了精神。

“此言当真?”

房俊肯定的道:“比真金还真!”

李二陛下啧啧嘴,这话怎么听得有些耳熟……

不过面对几十万贯的诱惑,他也顾不得许多了:“几时能解入国库?”

房俊一点都不犹豫:“入秋之后,西征之前!”

眼下李二陛下既要西征高昌国,又绸缪东征高句丽,兵力尚好说,只是因为这两年又是雪灾又是旱灾,年景不好,这钱粮的储备便捉襟见肘,是以,没有什么能比钱粮之物更能打动李二陛下。

只是自己这么做,岂不是“赎刑”?

以金赎刑,古代历来皆有。

景帝时采取了“输粟于边县以除罪”的办法,这种纳粟赎罪制实为国家的生财之道,“文景之治”史称盛世,这应是原因之一。此外,汉代还允许用纳钱、出缣、输作赎免刑罚。

惠帝元年下令:“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应劭注曰:“一级值钱二千,凡为六万”,这实际上就是允许以六万钱赎死罪……

隋唐以后诸律,赎刑形成了非常严密具体的制度,每种刑罚都规定了相应赎金的数量,对哪些情况适用赎刑制度都做了明确规定。

规定,笞十至五十分五等,赎铜为从一斤到五斤,每等相差一斤,杖刑六十至一百,赎铜为六斤到十斤不等。徒刑一年赎铜二十斤,流刑两千里赎铜八十斤。死刑的绞、斩赎铜都是一百二十斤。赎铜最多为一百二十斤,最少为一斤。

当然,犯十恶大罪不许赎。

见到李二陛下心情貌似不错,房俊便趁机说道:“那个……陛下,您看这件事确实是微臣的不对,但事已至此,也无可更改。今后微臣与长孙少卿同僚为官,这整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难免尴尬,所以……”

李二陛下皱眉:“想让朕将冲儿调走?”

房俊赶紧说道:“其实,调走微臣也行,微臣不在乎高官厚禄。”

心里却明镜儿似的,除了自己,谁玩得转“神机营”?李二陛下又不是傻子……

“呵呵,这叫以退为进?在你心里,定然以为朕不会调走你,因为除了你,谁也玩不转这个‘神机营’,是也不是?”李二陛下哼了一声,一言点破房俊的小伎俩。

房俊无语,这也太精了……

“不过是误会而已,说开了也就罢了,相比冲儿亦不是心胸狭窄之辈。”李二陛下轻描淡写道。

房俊无话可说。

好处捞到手,这时候你说误会了?

刚刚一副要杀要剐的是谁?

李二陛下,果然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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