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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野狗的哀鸣(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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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处在一个真空的地带。

他的耳朵除了可以听到自己愈发快速的心跳声就再听不到其他,他的眼睛除了映射出林语其他的都是模糊而浑浊的光晕。这一刻,临慕耳之所听,目之所见,心之所想,皆是她一人。

直到林语将对他伸出手,临慕才恍惚间觉得原来自己刚才没有听错,他用颤抖的手抓住了林语的手,就像是饥饿者抓住了食物,溺水者抓住了浮木,是用尽全力的急切;又像是花匠抚摸过自己种出的第一朵花,农人捧起自己一年辛苦种出的粮食,是装满喜悦的轻柔。

临慕颤抖的将戒指戴在林语的中指上,他看着那枚戒指一路向前,直到抵达林语中指的尽头。临慕看着自己手中纤长的手指,忍不住俯身在戒指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从这一刻开始,除了死亡,再无人把他们分开。

林语看着临慕低头亲吻自己的模样,刹那之间红了眼眶。眼前这人是她的老板,是她的老师,是她的偶像。谁也不知道,她与临慕第一次见面,其实是在大学里。

当时临慕作为荣誉校友出席讲座,而她则是坐在台下仰望的人。

少女坐在人群之中看着闪耀着光芒的人在台前演讲,当时她就想,明明没有差太多,为什么有人可以那么耀眼呢。

当时还是大二的林语看着台上面无表情地临慕,觉得实在是太酷了,她满眼憧憬的看向他,其实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那一晚上,她做了个梦,梦到自己站在了台前,面对无数的人绷着脸侃侃而谈,所有人都是敬佩的模样。

她谁也没有告诉,连临慕都不知道,她曾经疯狂的学习过临慕的表情,最后却以失败告终。她的朋友语重心长的对她说,她走不了冰美人路线,因为她的D罩杯,穿什么都没有禁欲冰美人的高级范。

当时她为此苦恼,然后看着寝室全身镜里的自己,默默的去烫了大波浪,当不成冰美人,那就当御姐吧,也很酷不是吗。

毕业后因为母亲生病,她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但是找工作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去了临氏分公司。

最后兜兜转转,她走到了临慕身边。

林语看着临慕,红唇轻启:“你是不是在紧张。”

临慕看着林语嘴角的笑容,也笑了:“是的,比我第一次谈生意还要紧张。”

“呼——”林语吐出一口气拉过临慕的手将写有“语”字的戒指戴到了临慕手上,然后握着临慕的手笑得灿烂,“好巧,我也是。”

临慕看着林语眼里的笑意,伸手抚摸过林语的侧脸,然后在林语的目光中将自己的嘴唇印在了林语的红唇上。

他们相拥而吻,耳边是宾客们的掌声。他们看着彼此慢慢闭上了眼睛,只聆听彼此的呼吸与心跳的声音,明明呼吸那么沉重,心跳那么猛烈,他们接吻的动作那般轻柔,如同对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等到分开时,林语看着临慕嘴唇上的口红笑了,她抬手将它抹匀,然后看着自己指腹上的口红印轻声说:“临总现在就像是朵娇花,惹人怜惜得紧。”

临慕抿了抿嘴唇,然后看着走上台的林家父母轻咳两声,然后才小声说:“那不要因为我是一朵娇花就怜惜我,阿语。”

林语刚想说什么,就看到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自己旁边的父母,也只能闭嘴出一副端庄大方的样子保持微笑。

林父看着自己的女儿,然后接过司仪手里的话筒说:“其实最开始知道小语和她的老板在一起的时候我和她妈妈是不怎么赞同的,毕竟两家相差实在是有点大。但是孩子们的事情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们当大人的也不可能管一辈子。而且当时我和我妻子结婚的时候,我岳父也不怎么同意,然后还不是结了,哈哈哈。”

林父笑了几声,然后才看向临慕和林语说:“婚也订了,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我也就把女儿交到你手上了作为岳父我告诉你,你要疼我的女儿;作为一个男人我也要告诉你,要爱自己的妻子。反正就是一句话,要对小语好。当然小语你也要好好对人家小临,年轻人过日子都是磕磕碰碰过来的,当初我和你妈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打了好几年才缓过来了。但是我说的打就是小吵小闹啊,可不是让你们真的打啊。”

林父说着眼睛就红了,还想说什么但是喉咙里像是堵着什么一样死活放不出声音,最后他只能颤抖的把手里的话筒递给了林母,然后示意林母继续说下去。

林母接过话筒继续拍了拍林父的手臂才对临慕与林语说:“我们之前也见过面,我也知道小临是可以当个丈夫的。以后你们就是未婚夫妻了,夫妻就是要互相包容,互相尊重。我们做父母的,就希望你们小辈好好过日子,相互扶持着走下去。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就是希望你们以后开开心心,健健康康的。”林母说完就捂住了嘴巴靠在了林父的肩膀上忍不住的颤抖。

明明是个高兴的日子,但是看着好像昨天还在牙牙学语的女儿今天就像是突然之间长大,大到可以穿上红衣与另一个人组成家庭。虽然之前他们都为林语的婚事担忧,但是一朝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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